我为什么支持1469万的专利药?
发布时间:2019-07-10 08:23:48浏览次数:161
一种叫Zolgensma的药,能一次性治愈脊髓性肌肉萎缩症,一次性治疗,一针212.5万美金,合人民币1469万元。
看到文章题目时,我自然想到《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看完后,发现文中也提到了《我不是药神》。
作为专利人,我本能关注的是专利相关的内容。
《我不是药神》里,医药公司被当作反面典型,他们把药卖得特别贵,而印度的仿制药却可以很便宜。电影热映时,讨论的人特别多,很多人或多或少提到专利药,讨伐专利药的高价。
作为长期从事专利工作的我来说,深深感到专利药被误解,应该说点什么。
最近,生活中1469万的专利药出来了。
我为什么支持1469万的药?因为:有病没药,比有药没钱,要绝望得多!!
首先,我想说说我了解的一些公知常识:(提醒:有些常识过于现实,可能引起不适)
- 药物的研发周期长、成功率低,审批程序繁杂;
- 一款新药前期研发投入巨大,一种新药从研发到面市的平均成本是15亿美金,低于10亿美金不要考虑新药研发的事;
- 医药公司也需要收益,需要利润养活团队发展壮大;
- 新药一定能解决某些病症的问题,一定有病人需要;
- 没有原研药,不可能做出仿制药;
- 仿制药的存在一定会挤掉原研药的应有市场,仿制药越多,原研药能卖得越少,原研药厂商的销量越少;
- 药物价格不是凭空定的,一定参考了研发成本、病人数量、替代方案的成本,作为市场竞争力的参考;
- 原研药的目标也是多卖而不是让人买不起,买的人越多,药的价值越大;
- 1400万只要有人付得起,就会有人因此治好病活下来;
- 药再贵,这世上永远有人买得起;。
- 有钱无药可买,真的是死路一条;
- 没钱找钱(慈善机构、贷款、卖房卖一切……)的办法,比没药找药的办法要多得多;
-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创新者,能研发出新药的人才本身是稀缺资源,是有高价值人才;
- 知识有价值,大家愿意为知识买单,做出原研药的人知识更可贵,因为是救命治病的,理当他们可以合法拥有有更高收益;
- 公众的第一需求是能治病,第二需求是便宜;原研药先满足第一要求,只有在满足第一要求的基础上才可能满足第二需求。
- ……
专利药保护的是研发者的利益,公众想要的是便宜的好药,既要治病又要便宜。
专利药的价格与公众要的便宜,有先天矛盾。想马儿好,又想马儿不吃草,本身就是矛盾。
专利制度,其本质是保护创新者利益,平衡创新者与普通公众的法律工具。
为了社会进步,为了解决更多病症,需要有人研发新药,为了让他们有积极性,就要有制度保证他们在研发成功后有更多更好的利益(不要想共产主义、雷锋精神、奉献精神)。
这个制度就是专利制度!规定在法定的一段时间内,创新技术的受益权归创新者所有,谁用、以什么对价用这个技术都得他同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专利法面前亦如此!人人都可以成为创新者,人人都可以被专利法保护。
这个道理在新药面前如此,在很多创新技术面前也一样!
虽然有人说,有药买不起也是等死。我想说的是:有药就有一线希望,就像有人说的: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人生最最可怕的,是钱也解决不了的问题!
所以,我选择支持科技创新者,支持能做出新药的人(即使药特别贵,贵到买不起!),支持能推动社会进步,解决人类痛苦的创新者们。
最后,愿我们有钱没有病,有病时有药,有药时有钱。
PS
一定有人会说:药卖得贵,真正落在研发人员手里的钱并不多,大部分钱都被“资本家”拿走了。
我只想说:“资本家”与研发人员是一体的,没有“资本家”的资金、销售市场支持,研发人员做出了新药咱们也买不到!
文章来源:华冰聊专利 公众号
编辑校对:木三
感谢原创作者分享,如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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