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深入实施《“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皖经信科技〔2018〕18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二)企业建有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等有关研发创新平台;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支出高于上一年度。
(三)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所需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认证,近3年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不良记录。
(四)产品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端产业,兼顾冶金、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用户美誉度较高。
(六)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