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专利无效申请 - 专利申请 - 业务范围 - 芜湖亿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无效申请 - 专利申请 - 业务范围 - 芜湖亿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商

可靠、权威、快捷、专业、资深、高效

0553-2671268
专利申请
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范围 >>  专利申请
专利无效申请
发布时间:2013-09-30 16:40:22浏览次数:161

一、什么是专利无效申请?
    专利无效申请是指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这是为了维护专利法的严肃性,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专利法在专利审查程序中设置了“宣告专利无效程序”。

二、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的理由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三条或者专利法细则第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具体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的下列要求: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的规定。
   (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说明书应当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和“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规定。
   (三)、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走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规定。
   (四)、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规定。
   (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权利”的规定。
   (六)、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的规定。
   (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措施”的规定。
   (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
   (九)、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明文规定的“科学发明、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植物新品种和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不予授予专利的范围。
   (十)、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属于在后的申请人,违反专利法关于“两人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在先申请人已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排斥了第三人获得专利权的批准。

三、专利无效申请程序
   1、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人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说明专利无效请求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
   2、《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3、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用,请求人应当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4、陈述无效宣告的理由和依据,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应当在请求书中说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以及所依据的事实,附具必要的证据,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必须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0553-267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