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2〕1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此次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和范围
类别 1:国家重点实验室
支持范围:持续支持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
类别2: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含“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
支持范围:择优支持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含“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
类别3:新型研发机构
支持范围:择优支持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用于创新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合作等。
类别5: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范围:支持国家级引才引智基地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开展重大引智成果培育转化、示范推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于4月25日17:3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经开区科创局,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纸质材料时,请一并报送《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电子档(附件2)。
联系人:毕荣琴 电话:5841218 邮箱:anangezi@qq.com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2〕103号).docx
2、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docx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