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布多起食品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4-06-04 19:37:00浏览次数:16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日向社会公布了六起各地工商部门近期查处的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其中,食品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有:
“六个核桃”注册商标侵权案
2013年4月,浙江龙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六个核桃”注册商标所有人河北养元智江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对个体工商户连某经营的食品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连某销售的“超六核桃”牌饮料,与“六个核桃”注册商标相近似,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遂予立案调查。
经调查,工商局认定连某销售“超六核桃”植物蛋白饮料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被查封的“超六核桃”饮料28箱,并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处罚决定。
“品鉴”“泸州”注册商标侵权案
2013年2月,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称泸州丈人泉商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其“品鉴”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经调查发现,在未经“品鉴”牌注册商标持有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丈人泉商贸有限公司有生产“品鉴”酒等侵权行为。至案发时止,累计非法经营额达52.07万元。工商部门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作出没收“品鉴”酒173件、空酒瓶4件,没收“丈人泉”牌泸州小原浆酒944件、罚款67万元的处罚决定。
“竹叶青”、“碧潭飘雪”注册商标网络侵权案
2012年12月,四川省峨眉山市工商局接到四川省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的投诉,反映淘宝网上有名为“峨眉山竹本堂茶品店”的网店销售假冒该公司“竹叶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
经查,这家网店通过淘宝网销售“竹叶青”及“碧潭飘雪”类茶叶产品共计36万余元,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局依法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同时,作出没收销毁侵权标识、包装袋和产品,并罚款13万元的处罚。
“六个核桃”注册商标侵权案
2013年4月,浙江龙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六个核桃”注册商标所有人河北养元智江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对个体工商户连某经营的食品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连某销售的“超六核桃”牌饮料,与“六个核桃”注册商标相近似,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遂予立案调查。
经调查,工商局认定连某销售“超六核桃”植物蛋白饮料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被查封的“超六核桃”饮料28箱,并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处罚决定。
“品鉴”“泸州”注册商标侵权案
2013年2月,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商局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称泸州丈人泉商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其“品鉴”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经调查发现,在未经“品鉴”牌注册商标持有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丈人泉商贸有限公司有生产“品鉴”酒等侵权行为。至案发时止,累计非法经营额达52.07万元。工商部门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作出没收“品鉴”酒173件、空酒瓶4件,没收“丈人泉”牌泸州小原浆酒944件、罚款67万元的处罚决定。
“竹叶青”、“碧潭飘雪”注册商标网络侵权案
2012年12月,四川省峨眉山市工商局接到四川省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的投诉,反映淘宝网上有名为“峨眉山竹本堂茶品店”的网店销售假冒该公司“竹叶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
经查,这家网店通过淘宝网销售“竹叶青”及“碧潭飘雪”类茶叶产品共计36万余元,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局依法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同时,作出没收销毁侵权标识、包装袋和产品,并罚款13万元的处罚。
上一篇:一个快播倒下 千百个“快播”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