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省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皖知专〔2014〕9号)要求,2013年省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本市发明专利专利权人。第一申请人为注册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机关团体,或者为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的个人,或者为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院校学习的学生及在本市就读的青少年学生。
2. 资助标准:国内授权发明专利5000元/件;国外授权发明专利2万元/件(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地(以审定授权说明书扉页第一专利权人地址为准)县、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县、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负责受理、审核,汇总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材料。
1.《安徽省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扉页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交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扉页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 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 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芜湖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如由他人代办,同时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共有人的签章和声明。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递交受理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开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受理、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资助申请时,应审核申请表中申请人填写栏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汇总提交材料包括:
1. 2013年度专利资助情况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13年度市本级和县、区本级专利资助资金投入金额和使用情况。
2. 2013年度省发明专利资助汇总明细表(见附件2)。纸件以报告的附件形式提供,电子件传至邮箱125430398@qq.com。
3.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两份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
联系人:王成君 电话:3830693
芜湖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