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0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10:10:59浏览次数:161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按照省新产品确认条件,在各市和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FC1045P32K2C7S系列国六智能轻型卡车”等74项产品为2020年安徽省新产品(第二批)。 附件:2020年安徽省新产品名单(第二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